因学校工作需要,需招聘校医两名。经面试、试用合格后,学校将签订自聘人员劳动合同。
一、招聘要求:
1. 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具有以下资格证之一: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师(士)资格证书;具有医务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具有许昌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或曾有过学校卫生工作经历者优先。另外药剂师、检验师资格证书提供大学课程成绩表也可报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生病学生初诊、急诊、转诊工作,做好每天卫生消毒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杜绝公共卫生事故的发生。
2.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做好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根据季节的不同,主动开展有效的预防措施和预防宣传工作,控制疾病的发生。
3.配合学校校园内卫生防疫工作.
4.加强对学生生理卫生、青春期知识等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的指导,配合做好学生个人卫生检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管理学校所有教职工医疗保险申报、停缴工作,对口市民之家医疗窗口。协助办理教职工工伤申报、大病医疗等。
6.完成上级卫生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它医疗防治工作。
二、所需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请在材料封面显著位置备注:“应聘校医”字样。
三、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许昌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374-2623174
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
许昌
2020/8/25